第一条 根据《中共绥江县委办公室 2022年世界杯买球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江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办通[2019]1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绥江县信访局是2022年世界杯买球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绥江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绥江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绥江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组织人事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接待室。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或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网信室。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承担县委书记、县长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络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网络信访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承担“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
(四)督查督办室。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对各镇各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绥江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 绥江县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第六条 绥江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绥江县接访劝返中心,使用事业编制4名。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指导监督镇、村(社区)信访工作;直接接访、调处和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或县、镇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上访事件;对派驻大厅单位设立的接待办公室接访处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派驻大厅干部的管理、培养,并配合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绥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绥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绥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期施行。
其他信息 绥江县信访局办公地址:绥江县中城镇县府街5号111办公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负责人姓名:杨永春;办公室电话:0870-3183330;来访接待室电话:0870-318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