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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绥江县人社局     2019-04-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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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机构信息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 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 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 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 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 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推动 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 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 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保持全县就 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对社 会保险基金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 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 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监督工作,承担 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视同 缴费年限认定、提前退休初审上报、正常退休核准,拟订我县 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 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 。

(五)负责社保基金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 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人员工 资收入分配和津贴、补贴政策及机关工勤、企事业单位人员福 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 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管 理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专技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技人员及 职业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 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 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十)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 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 谐劳动关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 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监察案件。

(十一)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和收集信息资料;承担全县机关工勤、事业 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及劳务输出的有关措 施、办法。指导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及劳务输出 工作。负责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开发的培训及输出台账,拟订全 县人力资源开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承担2022年世界杯买球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办理县人大代表 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 财务、人事、机构编制、资产、退休干部管理和党群工作。全 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 事项。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初审和备案事 恒;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聘任管 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职称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组织 实施;负责全县各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及专家库的组建、调整 和管理;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 承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人员的资格备案 工作;承担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承担全县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 体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的综合管理以及优秀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 。

工资福利股。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的执行; 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 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确定事业单位新招收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安置人员的工资标准;承担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人员因职称变动及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审批 ; 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龄的认定。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基金违规案件;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绥江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人力资源管理股。指导、配合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办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 导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 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人员 请销假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统计。

(六)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 警制度; 审核全县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费率;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提前退休初审上报,正常退休审批手续;拟订全县企业退休人 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 作 ;负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负责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领导分工

彭 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杨亚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就业创业、失业保险、人事人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分管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人才中心、县城乡中心、人力资源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罗德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基金监督、行政复议、来信来访、机关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单位内保、退休干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青妇、乡村振兴、中医药入户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机关工青妇。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熊世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资福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资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黄仕伟 县社保局局长 主持县社保局全面工作,负责综治维稳、法制宣传、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放管服”)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王 锐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主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负责局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兴汶路15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7622210

负责人: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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