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谭凯、胡大雨、张平忠、余明川代表:
您们在绥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生猪代养场与铁骑力士公司合作模式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并于7月5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往期代养结算情况2018年6月至2021年1月,全县生猪代养项目累计出栏肥猪40489头,结算代养报酬1269.33万元,头均 313.5元。其中:(一)2018-2019年结算方式:按照政府签订合同8元/斤与村集体公司结算。出栏肥猪15631头,结算代养费689.15万元,头均440.89元。
(二)2020年结算方式:按照《绥江县高原特色农业生猪产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补充条款(见附件)结算。2020年累计出栏肥猪24858头,结算代养报酬580.18万元,头均233.4 元。
(三)2021年上半年还未结算。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鉴于当前仔猪、肥猪及饲料的市场行情发生了较大变化,十分有必要对原有的“生猪代养”模式予以完善或调整。
(二)由我单位牵头,收集整理镇、村意见后,会同各镇代表,与铁骑力士公司就2021年的代养报酬结算方式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代养报酬结算协议;或由村集体公司、铁骑力士双方另行协商代养报酬结算方式,签订合作协议;协商不成,各村集体公司可另行选择合作企业或自主经营。
绥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