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骏等五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48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邀请你们于2022年5月31日进行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据初步了解,我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97处,其中现存65处,待复建32处,现有馆藏文物76件。开展对这些文物的保护工作,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要求,也是传承和保护绥江历史、绥江文化的现实需要,更是我县打造康养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为此,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十分必要。
二、收到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后,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县财政局提出了今年解决12万元,以后每年解决10万元的建议,县政府已于今年5月批复,同意解决5万元。
感谢五位委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注我县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绥江县财政局
2022年6月6日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