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绥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2022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王启仁 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杨昌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议提案办理、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金融、统计、应急管理、搬迁安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粮食、安全生产、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外事、保险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外事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金融办)、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水电移民服务中心、县开发投资公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人武部、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党史办、县税务局、县深改办、人行绥江支行、农行绥江支行、县信用联社、驻绥各保险机构。
岳为民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国有企业工作;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陈 晶 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防治艾滋病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儿工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广电网络绥江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县计生协会、县侨务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老体协、县残联。
张义富 副县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科技、通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中小企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县投资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绥江路政大队、绥江公路分局、绥江运管分局、昭交集团绥江分公司、县科学技术协会、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工商联、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公司)、邮政绥江分公司、电信绥江分公司、移动绥江分公司、联通绥江分公司。
周 飞 副县长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水利、东西部协作、防震减灾、供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县水务局(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关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水文站。
郝家明 副县长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武警绥江中队。
宋盛超 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
联系昭通绥江供电局、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
罗小文 副县长
负责央企定点帮扶绥江工作。
康四洮 县政府正处级领导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杰 县政府副处级领导
协助开展移民收口、移民后扶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高文 县政府副处级领导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为:
杨昌俊—罗小文—杨 杰,岳为民—周 飞—康四洮,陈 晶—郝家明,张义富—宋盛超—周高文。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