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2022年5月26日起。
二、排查整治范围:县城、集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城集镇公共建筑。
三、请各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即日起积极配合收集提供房屋建筑信息,主要包括:1.基本信息:产权人、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房屋建筑时间、面积、层数、建筑高度、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信息资料;2.房屋建设及管理情况:设计、施工方式、结构类型、改扩建情况,专项整治前是否经过鉴定、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违法建设和审批情况等信息资料。
四、请各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和支持排查整治工作人员的工作,真实、客观、公正提供房屋建筑信息,主动协助配合填写《云南省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表》。
特此通告。
2022年5月31日
滇公网安备53062602000108号